贛州市中醫院于2025年4月11-12日對部分醫用耗材、檢驗試劑進行了遴選,其中遴選序號為“49”的“過氧乙酸消毒液”的中選為廣西宜和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宜桂牌過氧乙酸”,依據《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規定》(2014-6-27)、《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技術要求》WS618-2018、《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全國消毒產品網上備案信息服務平臺上線的通知》(國衛辦監督函[2018]864號)、《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的文件規定,此次中選的“過氧乙酸消毒液”不符合內鏡滅菌劑使用需求,故取消廣西宜和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宜桂牌過氧乙酸”的遴選結果,遞補“衛爾邦恩(山東)醫療用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衛爾邦恩牌過氧乙酸消毒液”為中選產品。